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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照護保險制度現狀(下 )

日本照護保險制度現狀(下 )
作者:蔡明達組長 現職: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科技組組長
文章來源:摘譯自日本厚生勞動省之平成25年度(2013.4-2014.3)之「照護保險制度現狀及今後展望」
發佈時間:2013.11.28
 

六、照護服務的利用申請流程
(一)申請:當日常生活上需要照護或照顧協助時,利用者向居住地之市町村地方政府承辦單位提出需要照護服務認定的申請。
(二)要照護的認定流程:申請者提出申請後,認定調查員前往住處進行家庭訪問和利用者之身心狀況等相關調查。調查員將調查狀況(共計74項目的調查表之結果)輸入電腦,應用電腦算定出需要照護服務的標準時數以及評估出身體狀況或是健康狀態有否改善的可能性做第一次判定。再經由照護認定調查會按照認定調查員所記載的特記事項和主治醫師的醫師意見書等進行第二次判定。
(三) 認定結果:
1、需要照護:1~5級,由照護協助專門員制作照護服務利用計畫再選擇照護服務種類,機構式、居家式和社區式等照護服務之費用,由照護給付項目支給。
2、需要照顧協助:1~2等級,制定照護預防照顧計畫並選擇服務種類,照護預防服務或是社區型照護預防服務的費用,由預防給付項目支給。
3、其他:市町村地方政府依據實際狀況提供服務,如有要照護或要照顧協助之疑慮者,由地區支援事業的照護預防事業協助其能獨立生活。
七、給付標準
凡未超過給付標準額度上限的費用,利用者負擔10%,然每月超過給付標準額上限的費用,利用者必須負擔全額。
(一) 每月給付上限
1、需要照顧協助1級:49,700日圓。
2、需要照顧協助2級:10,400日圓。
3、需要照護1級:165,800日圓。
4、需要照護2級:194,800日圓。
5、需要照護3級:267,500日圓。
6、需要照護4級:306,000日圓。
7、需要照護5級:358,300日圓。
(二)另外受領者之人均費用和在給付上限標準額所占之百分比
1、需要照顧協助1級:23,240日圓,占46.8%。
2、需要照顧協助2級:42,020日圓,占40.4%。
3、需要照護1級:74,240日圓,占44.8%。
4、需要照護2級:101,680日圓,占52.2%。
5、需要照護3級:151,180日圓,占56.5%。
6、需要照護4級:184,380日圓,占60.3%。
7、需要照護5級:225,200日圓,占62.9%。
八、高額照護(包括預防性照護)服務費:每月全戶的照護服務費超過上限標準額時,多支出的費用可退還。按照收入所得區分為四等級:
第一級:①有領取低收入戶補助者,個人上限額15,000日圓。②未領取低收入戶補助者而獲得減輕15,000日圓的保險費之利用者,全戶上限額15,000日圓。③全戶市町村村民稅非課稅之領取老人福利年金的受領者,全戶上限額24,600日圓,個人上限額15,000日圓。
第二級:全戶市町村村民稅非課稅,政府國民年金等收入金額加上全部收入所得金額在80萬日圓以下者,全戶上限額24,600日圓,個人上限額15,000日圓。
第三級:全戶市町村村民稅非課稅之被保險人或是未被列為低收入戶補助者而獲得減輕24,600日圓的保險費之利用者,全戶上限額24,600日圓。
第四級:不符上述資格條件者,全戶上限額37,200日圓。

九、低收入戶者膳食費居住費的減輕負擔之架構
(一)對象:以使用者負擔第一至三級為對象,依據所得收入設定負擔上限額。
第一級:領取低收入戶補助者或是全戶為二級地方(市町村民)稅非課稅之老人福利年金的受領者。
第二級:全戶為二級地方(市町村民)稅非課稅且國民年金等收入加上所有收入所得全部金額在80萬日圓以下者。
第三級:全戶為二級地方(市町村民)稅非課稅且使用者不符上述第二級。
第四級:其他。
(二)膳食費的負擔上限額:
標準費用每日1,380日圓(每月42,000日圓)
第一級每日300日圓(每月9000日圓)
第二級每日390日圓(每月12,000日圓)
第三級每日650日圓(每月20,000日圓)。
(三)居住費的負擔上限額:有多床位房間、傳統式單人房、套房式準單人房和套房式單人房等負擔上限額。
1、多床位房間的標準費用:每日320日圓(每月10,000日圓)
第一級負擔上限額免費
第二級每日320日圓(每月10,000日圓)
第三級320日圓(每月10,000日圓)。
2、套房式單人房的標準費用:每日1,970日圓(每月60,000日圓)
第一級每日820日圓(每月25,000日圓)
第二級每日820日圓(每月25,000日圓)
第三級每日1,310日圓(每月40,000日圓)
十、照護服務利用人數與費用現狀及未來預估
(一)實施現狀:自2000年開始成立此照護保險制度起至2012年4月底為止,65歲以上的被保險人之人口增加了821萬人,成長了38%。照護認定人口增加了315萬人,成長了144%。申請需要照護(包括需要照顧協助)的認定案件,增加254萬件次,成長了94%。
(二)照護服務利用人數現狀:在12年間,增加296萬人、成長率達199%,特別是居家式服務大幅成長,12年間成長238%。
(三) 預估:日本65歲以上的高齡者在2012年時,約為3,058萬人,占總人口的24%。至2025年將增加為3,657萬人,占總人口的30.3%。75歲以上的高齡者在總人口的比率將持續增高,預測至2055年將增加到2,401萬人,占總人口之25%以上。2012年的照護預算經費約9兆日圓,預測至2025年將增加到20兆日圓。

資料來源: http://stn.most.gov.tw/view_detail.asp?doc_uid=10211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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